| http://www.jrj.com 2008年03月03日 15:22
中国房地产报 【字体:大 中 小】【页面调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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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城乡规划法》取代《城市规划法》,让中国有望尽快彻底结束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步入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规划先行,无论是对于改造城中村,规范小产权房,还是推动土地二元制度的变革,都意义重大。当然,与飞速前进的城市化演进相比,这个路还很长。
本报记者 刘阳
“今天又出去拆人房子了,心情很不爽。”电话里的陈风满是郁闷的声音。
目前在河南省某县国土局土地稽查执法大队捧着铁饭碗的陈风,最近这几年里干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拆房子。
刚进单位那会儿,跟着年长的同事去周围乡里执行拆除违规建房的公务,陈风认为这是件很能满足虚荣心的事。
然而在热乎劲儿过去后,陈风慢慢开始感觉到工作所带来的心理负担。“那些被拆房子的住户不是苦苦哀求就是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他们也真可怜啊。”
那些被拆除的违章房屋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即小产权房。
规定不得购买或私建小产权房,并不意味着不去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已强行拉开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序幕。
全拆了能行吗
张红是此次被陈风和他的同事们所拆房子的主人。2006年10月,在县城里居住的张红想给父母在离城里不远的农村盖间房子养老用。她托关系走后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村支书的嘴里换到了一句话,同意她在村里的闲置土地上挖地盖房。
不过,在建房初期,村支书撂下了话:“村里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的,集体和私人不能买卖,你在这建可以,一切后果自己承担,村里没收你钱,如果被发现要拆除,别来找村里的事。”
村长的这席话最初也曾让张红犹豫,但是从朋友嘴里听到的有些村镇后来经过几番折腾,也能转为小产权房,让她存了侥幸心理。
“小产权房是当下国内最热点的话题之一。”曾任职于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武建东表示,“小产权房之所以大面积发展、四处开花,主要原因在于小产权房价格便宜,而房价便宜的原因,不在于建设成本比城市商品房低多少,而在于地价便宜。受惠于国内资产价格的上涨,小产权房不仅受城里人欢迎,也受农村人欢迎。”
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8亿,城镇化率也达到了40%以上。通过带房入城、旧城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的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小产权房已有大约50多亿平方米,约占现存中国农村270亿平方米村镇住房的20%以上,约占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的40%。
事实上,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小产权房的规模还在不断增加,小产权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
“这个社会要和谐,不是说小产权房全拆了就能解决问题。”武建东表示。
从目前情况来看,仅靠广东、成都、重庆、天津、上海等地的试点办法已不足以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因此,以新的全国性法规来统一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已成为改革的必然趋势。
规划先行的缺憾
2007年9月1日,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在哈尔滨举行的规划年会上首次透露了《城乡规划法》将在同年10月28日通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三次审议后正式公布。也就是在那天,记者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自己的老家也成立了规划局。在会场碰到一位陪同局长来此参加规划年会的同乡时记者大吃一惊。“咱们县里规划局刚成立也就1年,这次是来学习新的城乡规划法的,以便于随后利用在咱们县的城镇和农村的规划上。”老乡说。
2008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开始施实,旧的《城市规划法》同日废止。一字之差,却标志着中国将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不过与此相反,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却仍然得靠征地制度这座独木桥来实现。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使得中国的600多个城市,1600多个县获得了中国32万多个村镇规划的主导和主审权,这是中国规划史上最大的一次放权,也是地方政府根据规划统筹主导集体土地利益调整的最大历史机会。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对于有关集体所有土地管理配套法规的出台提出了迫切需求。“城乡的一元规划先行了,但真正底层的东西还是二元的土地制度,这就存在了矛盾。”武建东表示,“小产权房引起争议的地方在于它是私自发展起来的,并没有通过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划。因此,治理小产权房应该是土地和规划两法并用,而且理想的方法应该是先由土地法立规矩,后由规划法划方圆。但是目前立规矩的没来,划方圆的倒先来了。”
“再等等吧,说不定张红的房子就不用拆了,后面那些人的房子也不用拆了。”陈风也替那些没能等到时候的人们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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