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jrj.com 2008年05月12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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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局考虑要求发展商在公布价单前不要披露参考价及意向价,以免造成混乱。地产建设商会回应说,是因应市场要求才披露参考价及意向价,当局不宜监管。
政府期望发展商在未公布价单前不提及参考价及意向价,身兼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副主席及新世界(爱股,行情,资讯)发展(017)执行董事兼集团总经理梁志坚说:‘政府话啫,通不通呢?实在是行不通。’ 他表示,发展商往往应传媒及代理等要求而披露意向价。他认为,只要没有触及个别单位的具体售价,问题不大。
新世界地产代理执行董事何伍燕榆补充说,不少买家对新盘感兴趣,倘不披露意向价,准买家便无法预算。
梁志坚指出,近期开售的新盘,包括半山壹号在内,已清楚讲明尚未开售,以免混乱。地产商之间已有共识,必定跟足预售楼花同意书方案,又会跟随地产建设商会指引行事。
部分立法会议员要求把地产建设商会的指引纳入预售楼花同意书方案内,被问及是否赞成,梁志坚回应说,须待商会开会及与有关人士接洽才谋定后动。
他强调,举凡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资料,发展商都清楚列出,让消费者自行判断。他透露,该会亦就如何发放价钱进行讨论,不排除优化现行的指引。
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陈镇源日前表示,买家单方面先行签约,以及在没有价单前披露参考价及意向价,都会跟进;他认为‘价钱应该由价单而出,以外不宜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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