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建新助阵黄红云 金科离婚股权大战熄火?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8月3日晚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56)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金科股份称,对于黄红云与陶虹遐及虹淘公司是否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事,双方均没有解除一致行动人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公告中,金科股份方面表示,公司股东陶虹遐向董秘张强发送《限期发布函》,主要内容为鉴于金科股份于2021年6月28日正式发文解除其胞弟陶建和陶国林的职务,“该行为系黄红云单方面违背承诺,单方违约解除与本人关于金科股份的《一致行动协议》。现正告张强,请找黄红云核实了解情况,并在收到函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及时披露”。

  7月8日,黄红云回函称,“我与陶虹遐女士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后,于2017 年 3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我本人并没有与陶虹遐女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我充分尊重陶虹遐女士的意见”。

  因此,黄红云认为其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因黄红云与陶虹遐均未就其主动单方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做出明确意思表示,金科股份在收到的回函后,于2021年7月9日发布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7月13日,金科股份再次就是否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向黄红云、金科控股、陶虹遐及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函问询。

  但双方均未明确态度。

  因此,金科股份回应深交所称,但因双方均未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做出明确意思表示,故未产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后果。

  因此,黄红云与陶虹遐及虹淘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比例。

  金科方面表示,若黄红云与陶虹遐及虹淘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后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20.54%的股份比例,并获得广东弘敏6%的表决权委托。

  7月9日,金科股份发文称收到主要股东的书面文件,为保障和巩固黄红云对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20.5425%的情况下,该主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6%股份比例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据了解,上述主要股东是广东弘敏,其实际控制人为车建兴。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