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县:鼓励棚改旧改采取货币化安置

  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9月2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发布《汝南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其中明确,积极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形式,新审批的棚改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闲置富余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措施还提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

  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汝南县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汝南县购房置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资金不足需轮候时,与当地职工同等轮候。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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