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单位自建分房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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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04日 13:50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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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李平 实习记者 郭峰
50岁左右的曹国庆(化名)是北京铁路局丰台段的一名工人,最近他在北京新华街三里的那栋27层的铁路局新居民楼分到两套各93平方米的房子。
新华街三里是铁路职工聚居的一个小区。有媒体报道,北京铁路局自建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本系统内的职工。
2003年,北京铁路局向有关部门申请的“新华三里危改楼工程”通过立项之后,现在,大家都关心,单位自建分房能否解决企业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现在,这里已经崛起2座27层高的塔楼和若干栋6-10层不等的板楼。明黄色的新楼干净别致,在周围一片老旧的厂房、旧楼、平房和棚户中显得格外耀眼。
曹的新房一套在6楼,一套在9楼。此外,曹还以每平方米6000多元的内部价格在板楼上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
附近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员王小姐告诉记者,这一带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8000元以上。
曹国庆很兴奋,“我想尽快把这两套小户型装修一下租出去,每套一个月收入1500块钱不成问题。”
曹国庆师傅从单位自建分房中,受益不菲。
北京铁路局分房故事
1500元,是赵大妈的弟弟每个月的工资总额。
50多岁的赵大妈一直处于半失业状态,他的丈夫和弟弟在铁路系统工作了一辈子。他的弟弟是丰台段锅炉房的领导,每月只有1500元左右的工资,赵大爷每月的工资更低,刚刚1000出头儿。
“我们家算困难的吧?就我们的收入哪买得起商品房?可是我老头儿和兄弟一套都没分到!”说到这些,赵大妈显得很恼火。她觉得这批房子分得不公平。
北京市铁路局丰台建筑段的党委书记张子华也为分房费尽了心思,光制定分房方案就用了两个多月,五易草稿。
丰台建筑段成立了以段长和书记为组长的“职工住宅调整分配领导小组”,依据“房源公开,地点公开,评分排队依据公开”的“三公开”原则,根据职工的工龄、家庭人口数、住房情况等因素评分排队,张榜公布,上榜者即可获得住房。
分房采取“先调后分不配房”原则,分数领先的职工,即使已经拥有住房,也可以进行调房,对新房源具有优先选择权;调房结束方可开始分房;对职工夫妇任何一方已经享受了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拆迁房等房屋的,不再配房。
但后来发生的情况还是让人诧异,就在分房前一个月,该建筑段4对夫妇为多分一套房子上演了“假离婚”的闹剧。好在此前制定的分房方案中明确规定,“本段职工享受福利分房而离异者,虽将房屋判给对方,但仍视为有房户。”这才使事端得以平息。
但是记者走访新华街三里部分铁路职工发现,有类似感觉的并不只赵大妈一个人。
此次分房,由于铁路职工多,有限的套数显得杯水车薪。北京铁路局客运段一个运转车间有100多名工人,但只有一个分房指标,有24年工龄的崔师傅只能望房兴叹。
赵大妈说她现在经常到新小区看看,也时常到自己家附近的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办”打听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能拆迁。她所住的旧房子坐落在与新小区一墙之隔、约有10亩大小的一片棚户区里。
北京的“单位自建房”
北京铁路局新闻科科长王新友则称,“不少的部委都这么干,不信你到木樨地看看。”
作为“98房改”的“过渡措施”,中央国家机关内部自建经济适用房确实存在。
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推行,停止福利实物分房。在宣布这一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1998年23号文中,第一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住宅供应体系,这一体系包括高收入者购买和租住商品房,向中低收入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向最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这三个层次。
但紧接着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积极支持这些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
正是依据这个文件,北京自建分房一直存在。这些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特点之一是零土地成本,与商品房开发拿地需要通过土地市场公开招拍挂不同,这些单位自建房往往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特点之二是,价格超低,比如2003年建成的某国家机关公务员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售价只有每平方米5000多元,而当时该地段商品房最低价已达8300元/平方米。
北京铁路局于1993年3月成立了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负责开发该局自有土地资源建设住宅,定向销售给本系统职工。
一份该公司成立以来的业绩介绍显示,“公司先后在北京铁路局管内承建了洋桥、大红门、京铁家园、丰台铁路危改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79万多平方米。”其中的经典之作是2000年开发的京铁家园,这个小区临西四环,总占地面积19.45公顷,3600套住宅,被称作是北京铁路局“面积最大、工期最短、标准较高、设施最全的住宅小区”。
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铁路局正在兴建的还有西直门铁路住宅小区、丰台桥南危改五期两大住宅工程,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单位自建房能破解房价吗
有人认为,在开发商垄断住房供应、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允许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这其间的逻辑是,单位自建房的存在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供应,并与开发商集团形成竞争,有助于降低房价。
1月30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表示将把单位自建房作为解决广州市民住房问题的三大措施之一。
但在北京,“单位自建房破解房价”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官方热烈的回应。北京市建委人士告诉记者,鉴于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北京市并没有把它作为解决住房保障问题的手段。
“近期市政府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如何落实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但是单位自建房并没有被纳入进来,也没听说有这样的打算。”该人士告诉本报。
对于单位自建分房的公平性,很多学者提出了质疑,认为可能会带来纠纷和腐败。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提出,“我们用一个低于市场的价格去建房买房,那么这个差额从哪来呢?有人捡了便宜,但这个便宜是谁的损失呢?”
房价的构成包括四大因素:土地、建安、税费和开发企业的利润,这其中土地费用往往要占到商品房成本的一半左右。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汪利娜认为,单位自建房“超低价”的秘密主要隐藏在土地问题上:即便以往土地是无偿划拨,但转为商品住宅开发,要不要交土地出让金?
汪利娜认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从2002年开始,所有商业性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都要进入招拍挂的市场化程序。而从现实来看,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显然都不是在公开市场上拿地。
北京市铁路局人士告诉记者,铁路职工工资很低,“我们也没钱给职工提供直补,局领导就决定利用自有的土地资源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这也是维护铁路系统内部稳定的需要。
“在一个城市里面,土地的供给就那么点,你拿到了一块低价的土地,实际上就是侵占了他人的社会福利。”汪利娜说,其结果就是,别人就要面对更高的土地价格,更高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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